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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1线海子至木山堡段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形象识别养护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评审工作已于2025年1月24日在****组织完成,全部供应商均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 序号 | 竞标人名称 | 二次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推荐意见 |
| 1 | ****、招****设计院有限公司 | ****000.00 | 93.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2 | **南****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0.00 | 87.62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 3 | **市****公司、**博建****公司 | ****000.00 | 87.60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7日,如有举报,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局纪检部门书面反映。参照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否则不予受理: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方式:0851-****3897。
项目业主:****
代理机构:****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