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泉塘街道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县东四线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北山镇北山新村31栋7号一楼101.102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县泉塘街道2025年2月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计金额:16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为**县泉塘街道2025年2月份机关食堂进行食材配送,根据食堂前日下单菜品(包含粉面类、瓜果类、水果类、畜禽肉类、鱼虾蛙、火腿、鸡蛋、奶、豆制品)要求,于第二日7:30前配送到位,若当日临时有客餐加菜,要求两小时内送达到位。 (一)采购清单 汇总表
粉面类
瓜果类
水果类
猪肉类
活禽类
牛羊类
鱼虾蛙
火腿
鸡蛋
奶
豆制品
(二)配送服务要求: 1.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供应商按质按量按时按地进行供货。 2. 产品质量: (1)肉类 1)要求如下:
①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②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③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④供应商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①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②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③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④《食品安**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⑤《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 ⑥《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⑦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2)水产类 1)要求如下:
①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②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③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GB2733-2015、GB 2763-2019、GB2762-2017及其他相关标准。 ④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①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②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③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④《食品安**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2015 ⑤《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 ⑥《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 ⑦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3)禽蛋类 1)要求如下:
①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②鲜活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③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④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①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②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③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④《食品安**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⑤《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 ⑥《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 ⑦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4)蔬菜类 1)要求如下:
①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②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 ③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2)安全卫生要求: ①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②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③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要求 ④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要求 (5)豆制品类 1)要求如下:
①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②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③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①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②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③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6)粉面类 1)要求如下:
①采购人按需采购,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②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③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①Q/JWDS 0001 S-2019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②新鲜卫生符合QB/T 5472-2020标准 (7)水果类 1)要求如下:
①采购人按需采购,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②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③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①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GB 2763-2019、GB 2762-2017标准 (8)火腿 1)要求如下:
①采购人按需采购,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②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③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①符合GB/T20712-2006标准 (9)奶 1)要求如下:
①采购人按需采购,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②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③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①符合《食品安**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0-2010标准 l 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由此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送货质量: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残留不能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 (2)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3)海鲜、水鲜产品必须鲜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按时送货:供应商应保证每天上午7时30分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若当日临时有客餐加菜,要求两小时内送达到位。 5、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处以当天菜款的10%罚款。 6、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下单后2小时内供应到位,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7、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 8、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9、供应商每天向采购人提供各类货物检测报告。 注:(1)表格所列品类、数量、单价均为暂定,供应商依据本清单进行报价,并计算出成交优惠率,清单中所列品类及未列入的品类均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卜蜂**价格为基准价执行成交优惠率,计算公式为结算金额=基准价×(1-成交优惠率); (2)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服务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成交金额,则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服务期满1年,而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成交金额,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采购人责任和权利 1、下订单: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订购的蔬菜、肉类等货品,必须提前1天且在18: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等要求。 2、供应商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3、供应商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成交供应商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4、供应商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 5、供应商提供的食堂食材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如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的,供应商在承担经济赔偿的同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价格确定 1、供应商每一个星期向采购人提供一次报价,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供应商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先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 2、本项目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据实结算。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采购方对本项目有权预留费用并通过扶贫823平台自行进行农副产品采购权利。 2.人员配置要求详见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详见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4.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优惠率 2.付款方式: ****837a-1948bc429d3-6e0b6d799 160000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总预算金额为16万元,支付金额为实际发生量 x 实时基准价格 x (1-8%)﹣考核扣款。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当月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0 收款账户: **银行(****:368********0417994)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2-01 —— 2025-02-28 五、服务地点 ****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供应商的食材品质、送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结账及时性等进行评分。供货商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每月罚款1000元。(罚款与考核同时生效)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80%(已扣除的金额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月度考核评分表。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月度考核评分表。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月度考核评分表。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月度考核评分表。 (6)履约验收标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月度考核评分表。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月度考核评分表。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月度考核评分表。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详见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详见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委员会仲裁。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