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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文化站改造工程):
废标理由:在“****文化站改造工程”评标环节,磋商小组提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未要求对应的施工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故本项目做废标处理。
合同包1****文化站改造工程):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王攀(采购人代表)、张修福、李萍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文化站改造工程 | 0 | 采购人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 称:****
地 址:**省**县筒车湾镇筒车湾街道
联系方式:153****2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现代城32号楼B单元2506室
联系方式:173****778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 话:173****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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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