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880
传真:0915-****883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镇堰溪西路
邮编:725400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县****社区至六口村段防洪工程(一期)和**县岚河孟石岭镇草坪村段防洪工程(一期)项目 |
**县佐龙镇、孟石岭镇 |
**** |
****研究院 |
根据我局出台的《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试行)》(岚环发〔2024〕25号),以下两个项目符合“打捆”审批要求,拟进行打捆审批。 项目一:****社区至六口村段防洪工程(一期)位于佐龙镇花坝村和蜡烛村,共布置4段(佐龙镇花坝街外左岸段、蜡烛村委会段、佐龙镇花坝村灌坝段、****电站厂房下游段),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700m,治理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主要建设内容为**及加高堤防长1214.9m(其中**堤防长630.1m,堤防加高加固长度584.8m),设置下河踏步4处、排涝涵管7处,施工场地(拌和站、洗车台、材料库、停车场等)布设在****电站厂房下游小地名下三坪),不设置施工营地和取弃土场。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采取有效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总投资1398.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 项目二:岚河孟石岭镇草坪村段防洪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孟石岭镇桃园村,布置1段防洪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300m,治理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249m,设置排涝涵管1处,施工场地(拌和站、洗车台、材料库、停车场等)布设在堤防的内侧,不设置施工营地和取弃土场。总投资336.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 |
**县****社区至六口村段防洪工程(一期)和**县岚河孟石岭镇草坪村段防洪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pdf(全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