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组配分类 | 城市、镇详细规划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批前公示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由********设计研究院编制。2025年1月21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相关意见和要求对专项规划成果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专项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3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区域气象观测站及天气雷达站探测环境保护区域。
本规划所界定的规划区范围,是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 31221-2014)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GB31223-2014)确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界线及其对应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建设区域。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远景到2055年。
三、保护对象
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基本要求,本规划主要对**国家基本气象站(1个)观测场外1000米范围区域的气象探测环境及所有气象设施进行保护。对**区域气象站(182个)场外10米范围区域的探测环境及所有气象设施进行保护;对**天气雷达站(2个)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范围的探测环境及所有气象设施进行保护。
四、**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要求
1、周围环境
(1)观测场四周应空旷平坦,保持气流通畅和自然光照。
(2)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方90°范围内5000 m、其他方向2000m,在此范围内不宜规划工**,不宜建设易产生烟幕等污染大气的设施。
(3)在观测场1000m范围内不应实施爆破、钻探、采石、挖砂、取土等危及地面气象观测场安全的活动。
2、对障碍物的限制
(1)禁止气象站观测场周边1000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10的建筑物、构筑物;
(2)禁止在观测场周边500****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
(3)禁止在观测场周边200米范围内修建铁路;
(4)禁止在观测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挖筑水塘等;
(5)禁止在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3、有**或太阳辐射观测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周围障碍物的附加限制要求
国家基本气象站在日出方向和日落方向内(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5°。
五、**区域气象观测站探测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要求
1、观测场周边环境保持开阔,保证仪器的感应面通风和不受遮阴;
2、观测场周边10米范围内不宜有障碍物;
3、影响源与温度传感器的水平距离大于10米(交通气象观测站不受此限制);
4、人工建造水体与温度传感器的水平距离宜大于10米;
5、当太**度角大于20度时,周围障碍物不宜对温度传感器产生阴影。
6、障碍物与传感器的水平距离宜大于障碍物与传感器的高度差;
7、障碍物与风杆的水平距离宜大于障碍物(从高出风杆安装基础平面以上起算)自身高度的3倍。
六 、**天气雷达站探测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要求
1、在天气雷达站周边不应有对雷达正常工作产生影响的其他干扰;
2、对于电磁干扰的防护范围不限于一级、二级保护区;
3、不应有对天气雷达探测造成遮挡的障碍物;
4、障碍物对天气雷达造成的回波强度损失不应大于 1dB;
5、不可避免的有源干扰造成的雷达接收机灵敏度损失不应大于 1dB;
七、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
1、**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本体界线:气象观测场本体为38m×43m范围。
**国家基本气象站的保护范围为:以**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中心,四周向外延伸1000米的范围为障碍物控制范围,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向90°范围内5000米、其他方向2000米,为气象站周边限制规划区范围。
2、**区域气象观测站本体界限,以观测站围栏边界为准。
**区域气象观测站的保护范围为:以区域气象观测****中心,四周向外延伸10米的范围为障碍物控制范围。
3、**气象雷达站的本体界限,以气象雷达边界为准。
**天气雷达站的保护范围分为一级保护区,即天气雷达的辐射近场区范围内高于和低于雷达天线口上下沿10个雷达波长的平行线与过渡区边缘构成的区域;二级保护区,****中心,从一级保护区的外沿至距离雷达20KM的环形区域。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3日
公告地址:****政府网站 http://www.****.cn/
联系地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9179
八、附图
01、区位图
02、全县气象设施分布图
03、国家基本气象观测场1000米保护范围内用地规划图
04、国家基本气象观测场周边保护范围规划图
05、国家基本气象观测场周围环境保护控制图
06、国家基本气象观测场周边障碍物高度控制图
07、郭山上塅天气雷达站保护范围图
08、霄岭村廿四垄天气雷达站保护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