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五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保****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保清发改审批(2025)项目0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区管委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五期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内 项目规模和内容:本次管网提升总长度约40公里,主要针对排水管网及附属管线等设施建设。包括园区道路(**南大街-西三环段)9.7公里,提升改造约9.56公里园区道路两侧排水系统,改造约1.4公里给水管网,**9-20孔通信主管线9公里,**约20公里园区附属管线系统,设置智慧灯杆390个,同时配**位监测及监控设施。 初步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当年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华人民**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投标文件中附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证书);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6 09:00:00 至 2025-02-08 17:0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2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根据保****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实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执行“分散”评标,实行招标人代表和其他评标专家“不见面”评标,并确保信息畅通,需共同讨论问题的,可通过音频视频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实行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受理单位:招标人:****;联系人:周朝南;联系电话:151****991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311-****4809。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保****服务中心
电话: 0312-****609
电子邮箱: /
/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五期项目初步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省**市**区**西路1号 | 地址:**省**市教育路与**街交叉口东行800米** |
| 071100 | 邮编:052360 |
| 周朝南 | 联系人:张磊 |
| 151****9917 | 电话:0311-****4809 |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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