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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章锋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的批后公布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和浙人防办[2022]27号文件第十九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布。
| 一、公示注意事项 | |
| 发证时间: | 2024年1月21日 |
| 公示类型: | 批后公布 |
| 公布方式: | 1、****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2、项目现场 |
| 联系人: | 胡先生 汤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76-****9362 政府网短号:779362 |
| 联系地址: | ****中心二楼C区企业服务专区 |
| 邮 编: | 317200 |
| 二、许可信息: | |
|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 |
| 建设单位: | 陈章锋 |
| 项目名称: | 住 宅(补办) |
| 建设位置: | 始丰街道大户丁路十五巷48、50号(临街) |
| 建设规模: 人防核实: | 二间四层房屋,地上建筑面积肆佰肆拾肆点柒柒平方米(444.77㎡),地下一层建筑面积柒拾肆点零贰平方米(74.02㎡)。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易地建设面积35.58㎡。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力,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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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