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校园餐饮阳光项目”智能收货终端、人脸识别终端采购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智能收货终端、人脸识别终端采购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24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促进我行业务发展,根****检查委员会、****委员会、****教育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拟建设“**市校园餐饮阳光平台”情况报告》要求,我行承担**县校园餐饮阳光平台建设项目。经考察查证,2024年08月15日南****服务中心已对“**市校园餐饮阳光平台建设开发服务项目”进行了招标,中标人为****,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更新升级及后续运维工作。在本项目中,智能收货终端及人脸识别终端作为关键硬件组成部分且需与平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互联互通,以确保食材收货流程的顺畅与稳定。****的智能收货终端及人脸识别终端已经过测试,并与“**市校园餐饮阳光平台”系统实现了完美对接。这些设备在功能、性能及接口标准上均符合平台要求,具有高度的兼容性和稳定性。为确保项目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因设备更换带来的技术风险和时间成本,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省****示范区****中心3号楼5楼535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贺岩 | ****事务所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尚东挺 | ****医院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李茁 | ****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月25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2月7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1月25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2月7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裕州南路519号
联系人:包凯
电话:139****2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层
联系人:徐伟玲
电话:0371-****8490 173****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