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中介机构对所监管企业开展2024年国资监管专项审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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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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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聘请中介机构对所监管企业开展2024年国资监管专项审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区白燕路319号2楼 4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审计服务 ****国资委聘请中介机构对监管企业开展2024年国资监管专项审计选聘项目 协助预算财务监督科、****管理科开展年度综合审计工作,具体负责:审计企业年度财务(合并)报表,出具年度财务(合并)报表审计报告;审计企业本部及所属各级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出具工资审计专项报告;审计企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含年度和任期),出具审计认定报告。 1.按照国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委托人审计工作方案要求,依法开展审计业务。 2.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审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审计机构。 3.对在审计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出具审计报告。 5.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审计的情况,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6.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的有关情况。 7.不得向被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得借审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8.不得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 2025年3月10日前 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4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璐璐、徐永路、吴广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2%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嘉州大道258号

联系方式:138****6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4层4号

联系方式:181****6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181****6724

****

202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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