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平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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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5-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分洪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厅《******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临时用地项目基本情况

**县**分洪工程临时用地涉及平临资规﹝2020﹞003号、平临资规﹝2020﹞072号、平临资规﹝2020﹞073号、平临资规﹝2021﹞028号,详见附件。

二、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情况

复垦义务人**县****公司已完成土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2025年1月3日,****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分局、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踏勘,通过召开验收会等形式对**县**分洪工程临时用地项目的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将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5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宗土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5885

附件: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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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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