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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须事先查阅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拟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禁止买卖,如私下购买此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下列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建设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开发企业:**市康****公司
项目名称:康凌秀美二期项目13#、14#、15#。
预售许可证号:****01003、****01002、****01001.
预售房屋坐落:**省**市**市**街道
预售许可证号范围:共计3栋楼, 商品房29套,总建筑面积2909.39㎡
商业: 29套,建筑面积2909.39㎡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审核批准的工程图纸:******公司
图纸号:2022Z-1-13、2022Z-1-14、2022Z-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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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