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能源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本工程于2025年1月23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陈普路8号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93-****259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 联系人: 周小玲、周光局 电 话: 0593-****711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市能源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1、**省中闽****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和标准4.1.9条款”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2、**盖伦****公司提供的项目建造师电子证书签名日期不符合**省住建厅注册要求,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4.1.9条款”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3、******公司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5.1.4条款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4、(****公司、福****公司、福****公司、****集团****公司、******公司、**锦泰****公司)等6家单位投标函附录序号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不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补充通知)5.1.1条款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黄远春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粤244********02539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279.90 元 工期:1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暂列金额:210000元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王平华(组长)、蔡裕盛、张建赳、王丽琴、徐**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1、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279.9元。 2、中标候选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陈永红,职称证书编号:160****236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控制价为****311元,其中含暂列金210000元,招标人确定的K值为10%,发包价为****279.9元。 5、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共计27家,名单:******公司、**市****公司、******公司、世纪国建(福****公司、******公司、 **大****公司、**远泰****公司、**省****公司、******公司、 **市坤****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溢景****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 ******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安城****公司。 6、投标文件雷同情况:福****公司”解密的计算机硬件和“******公司”递交和编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出现雷同性情况。 7、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8、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9、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联系电话:0593-****133。 十二、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4日 至 2025年2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