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对牛漏至营根镇段公路工程(原S304)进行审批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万宁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生态环境厅拟对牛漏至营根镇段公路工程(原S304)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牛漏至营根镇段公路工程(原S304)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1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牛漏至营根镇段公路工程(原S304)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村委会牛漏墟与国道G223交叉口
环评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及通道工程、交叉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绿化工程等。路线全长62.137公里,全部为改建段。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牛漏至营根镇段公路工程(原 S304)符合国家与**省现行的产业政策,为基础设 施项目,已列入《**省“ 十四五” 交通运输(公路水路)发展规划》。工程施工和营 运期间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认真落 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和相关要求,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 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 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公路水路)发展规划》。
选址合理性: 牛漏至营根镇段工程公路工程永久占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陆域生态保护红线6.9849hm2,占用**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8.5954hm2,在生态红线和风景名胜区内为既有道路改扩建,不新增公路廊道,选址选线唯一,方案合理。项目临时占地(1处取土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占用环境敏感区,选址合理。
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采用经济适用、技术可靠、环保节能的工艺;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后以减少水土流失,也符合国家提倡的循环经济、**开发的综合利用等理念;在装车、汽车运输、场地平整等作业均有洒水车喷水抑尘,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属于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进行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中体现清洁生产的要求。因此,项目具有清洁的生产工艺、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生产产品,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0。 2、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故固废总量控制指标为0。 3、本项目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降噪路面。营运中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限速降噪措施,对中期不超标远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预留隔声窗费用的降噪措施,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施工范围应严格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严禁侵占周边基本农田和其他用地。开挖土方、建筑垃圾等应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周边的基本农田内和其他用地内。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若施工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保坎和护坡措施;**风景名胜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机械、土石及其他建筑材料不能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施工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规划的施工平面位置和通道进行操作,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他建筑材料不许乱停乱放,防止破坏地表植被,加剧水土流失。施工期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植被恢复,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设计要求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施工期落实环境监理工作,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跨河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水源保护区路段排水沟进行防渗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对事故液进行收集,在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项目区域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项目起点K0+000~K56+100路段公路红线外35m以内或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路一侧至公路边界区域执行4a类标准,评价范围内其它区域执行2类标准。K56+100~K62+137位于**县城市规划区,根据《**县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8版),K56+100~K61+160路段公路红线外50m以内执行4a类标准(道路两侧50m内有三层以上建筑物的以楼前距离为准),评价范围内其它区域执行1类标准;K61+160~K62+137公路红线外35m以内或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路一侧至公路边界区域执行4a类标准,评价范围内其它区域执行2类标准。2、根据《**省水功能区划》,万泉河及其支流三更罗水、石富河、长山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白岭河和什候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3、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2018),本项目**风景名胜区路段属于一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标准,其他路段属于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4、根据**省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 II-3-3 ****台地农林业发展生态功能区、III-1-3 琼**区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和 III-1-4 **-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环境风险控制: 营运期对跨越Ⅱ类水体、水源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桥梁和采取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防渗收集池措施,加强桥梁护栏的防撞等级。同时敏感水体路段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在水源地路段安装24小时监控摄像,设置“敏感路段谨慎驾驶”警示牌和报警电话标识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营运期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能力。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