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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 (2016年-2035年)》与《**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2017年-2035年)》,加快推进李遂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镇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提高乡镇污水处理率,拟****水厂(二期)工程,按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其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
用地位置:李木路与龙塘路交叉口东北侧。
规划范围:西临李木路,东临箭杆河,南临龙塘路。
规划用地性质:排水用地(1302)。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0公顷。****水厂用地面积约0.8公顷,二期工程用地面积约0.5公顷)
容积率≤0.4。
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最终指标以审定方案为准)。
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高度不高于12米。
绿地率≥30%。
道路情况:规划地块周边龙塘路为现状道路,规划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未实现规划;规划地块周边李木路为现状道路,规划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已实现规划。
市政配套情况:用地周边已有部分电力、供水、雨污水及通信等管线。
公众意见反馈邮箱:****@sina.com
附件:****水厂(二期)工程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规划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