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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市**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阳退役军人报〔2025〕5号)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及各位专家评审通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的光辉业绩,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局同意建设**市**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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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
**市**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二期
四、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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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地点
**市**区田州镇狮子山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提质改造部分
场地硬化 5144.00 平方米,**排水沟 520米,挡土墙 145米,台阶 3 处,生态停车场 4018.20 平方米,花池 40 平方米,护栏12米。
(2****建设部分
建设上山台阶铺装2660平方米,双拥步道567.71平方米,沥青路面1050平方米,**排水沟743米,挡土墙265.40立方米,平台贴砖4200平方米,花池280平方米,烈士纪念碑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
七、总平布置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总平面布置方案。
八、项目招标
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九、环境保护及工程节能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及工程节能措施。
十、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估算95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按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开展项目各项工作。
附件:**市**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二期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530028。
百****改革局
2025年 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