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财政局 ****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市**区****(市****社区公园、湿地公园及景观林带综合管养服务(A包)合同补充协议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社区公园、湿地公园及景观林带综合管养服务(A包) 合同金额(万元):227.868052万元/年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 一、合同费用核减。关于原合同第四条合同金额:本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2,278,680.52元(大写:贰佰贰拾柒万捌仟陆佰捌拾圆伍角贰分)。即每月服务费用为189,890.043元(大写:壹拾捌万玖仟捌佰玖拾圆零角肆分)调整为:合同价款:该项目服务用费用为人民币1,367,208.31元(大写:壹佰叁拾陆万柒仟贰佰零捌圆叁角壹分)。即每月服务费用约为113,934.02元(大写:壹拾壹万叁仟玖佰叁拾肆圆零贰分) 二、人员数量缩减。关于原合同人员要求第(一)点: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现场主管不少于1人、水电维修人员不少于1人、文员不少于1人、卫生保洁员(含公厕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绿化养护人员(含林地及水体养护人员)不少于24人、合计不少于34人。调整为: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现场主管不少于1人、水电维修人员不少于1人、文员不少于1人、卫生保洁员(含公厕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绿化养护人员(含林地及水体养护人员)不少于12人、合计不少于20人。 三、设备核减。关于原合同配置要求乙方应配备的车辆机械设备要求如下:绿化垃圾清运三轮车不少于2辆、高压清洗机不少于2台、草坪修剪机不少于5台、绿篱修剪机不少于5台、打虫机不少于2台、油锯不少于5台。”调整为:“绿化垃圾清运三轮车不少于1辆、高压清洗机不少于1台、草坪修剪机不少于3台、绿篱修剪机不少于3台、打虫机不少于1台、油锯不少于3台。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2025年街道部门预算调整,经我中心前期与合同相对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拟对合同内容作出相应的调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市政) 地址:**市**区**街道桥和路66号 联系电话:0755-****0486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2区**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55-****2127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