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6MA7NKJB52U | 建设单位法人:任志波 |
| 刘月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经济开发区创业路20号 |
| **丰宁风光氢储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光伏部分)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6.356111 纬度: 41.85805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4 |
| 承环丰审〔202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0000 |
| 56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6MA7NKJB52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26MA7NKJB52U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安特环境****公司 |
| 911********892888M,****0827MA0EK87995 | 竣工时间:2024-11-15 |
| 2024-11-15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4-1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云助手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选址位于**县鱼儿山镇、万胜永乡、草原乡、大滩镇、外沟门乡,总投资380000万元,环保投资561万元,占总投资的0.14%。项目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光伏电场由61个地块组成,共计222个发电单元,集电线路由223座塔基组成。项目光伏全部采用双玻双面550Wp光伏组件****352块,光伏电站共分为222个3.15MW光伏发电单元,规划34回集电线路接入**1座220kV升压站的35kV 侧母线土地综合利用开发方式为“农光、林光”互补形式。集电线路以架空线为主、电缆为辅的原则设计。升压站外终端塔至各厂区箱变采用架空方案。光伏厂区箱变至集电线路杆塔及升压站外终端塔至 35kV开关柜采用电缆直埋方案。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选址位于**县鱼儿山镇、万胜永乡、草原乡、大滩镇、外沟门乡,总投资 3800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光伏电场区、1座220kV 升压站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规划容量 700MW 光伏,**1座 220kV 升压站2# ,主变2台,主变容量 2x250MVA。光伏阵列采用****544块峰值功率为575Wp的 N型双面双玻半片单品硅光伏组件,包含3.15MW 光伏阵列162个,2.7MW光伏方阵 70 个。根据容量及接线方式配置箱变,****中心,共布置 232 ****电站。****电站容量及分布情况将 232****电站分为36 个电缆回路经电缆汇集后分别输送至 1#220kV 升压站主变 35kV 侧与 2#220kV 升压站主变 35kV侧。土地综合利用开发方式为“农光、林光”互补形式。 集电线路全部采用电缆直埋方案。 |
| ①环评设计阶段:集电线路以架空线为主、电缆为辅的原则设计。升压站外终端塔至各厂区箱变采用架空方案。光伏厂区箱变至集电线路杆塔及升压站外终端塔至 35kV开关柜采用电缆直埋方案。实际建设阶段:全部采用电缆直埋方案。 变动原因:由于实际建设情况,自然条件及周围环境等因素,建设方选用电缆直埋方案。 ②环评设计阶段:规划 34 回集电线路接入**1座 220kV 升压站的 35kV 侧母线,升压站通过2回 220kV 线路(外送线路)接入**北 500kV 变电站 220kV 侧。 实际建设阶段:规划36个电缆回路经电缆汇集后分别输送至1#220kV升压站主变35kV 侧与 2#220kV 升压站主变 35kV 侧。其中 1#220KV 升压站主变 35kV 侧接入 18 回35kV 光伏集电线路,2#220kV 升压站主变 35kV 侧接入 18 回 35kV光伏集电线路。 变动原因: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本工程采用从风光不同回路就近接入两座升压站的型式。 ③光伏电场区地块发生变化。 变动原因:因光伏现场地形坡度较大、临近沟壑不满足光伏设备的安装条件;光伏地块周边有坟地,村民不同意安装光伏设备:光伏地块涉及到村民的个人树木,村民不同意伐树安装光伏设备等原因,项目占地进行了部分调整,敏感目标总体减少,项目不发生重大变动。 ④环评设计阶段:70万千瓦光伏全部采用双玻双面 550Wp光伏组件 ****352 块,光伏电站共分为 222 个 3.15MW 光伏发电单元。每 26 块 550Wp 双玻光伏组件串联为 1个组串回路,19 路接入1台组串 225kW 逆变器,14 台组串逆变器接入1台 3150kVA ****电站(222 个)。实际建设阶段:70万千瓦光伏采用N型双面双玻半片单品硅光伏组件****544块,包含 3.15MW 光伏阵列 162 个,2.7MW 光伏方阵 70 个。26 块光伏组件串联成1个光伏组件串,每 18个光伏组件串接入1台组串逆变器。额定容量为3.15MW 的配置1台3150kVA 华变(162 个)。交流侧额定容量为 2.7MW 的配置1台 2700kVA 华变(70 个)。 变动原因:根据施工难度,结合度电成本、供应产能以及经济优势分析,本项目光伏组件发生变动。考虑本工程光伏发电单元在 3MW 以上,且考虑整体设备投资,结合场区地形和布置,箱变额定容量采用 2.7MVA 与 3.15MVA 两种规格。 ⑤升压站建设位置发生偏移。 变动原因:本项目 2#升压站建设在东西狭长的山脊上,根据建设容易程度,建设位置发生偏移,偏移距离 36m,不超过 50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太阳能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易起尘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配备洒水设备,定期酒水抑尘。 2、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施工人员盟洗废水用于场区内泼洒抑尘,同时施工期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选用低噪声、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施工期弃土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运。 5、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尽可能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 (二)、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各池体加盖,并定期投放除臭剂。 2、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调节池,后经地埋****设备处理达标后作为厂区地面抑尘、绿化使用;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场地绿化。 3、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4、废旧的光伏组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库房,定期交专业回收单位处置;办公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在危险变物贮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及处置。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以确保噪声、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成后,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企业进行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经调查,1、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施工,没有占用项目占地范围以外的土地,没有对占地以外的地表进行扰动;2、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地面硬化,同时土石方、建筑垃圾、建筑材料未露天堆放,水泥、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苫布遮盖;采取路面酒水、封闭式运输、清洗车辆等方法减少材料运输及施工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绿化、循环使用等。临时施工营地设置了防渗早厕,定期清掏清运;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施工现场合理布局,远离村庄;减少临近居民区区域的非必要车辆行驶;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不在午间 12 时至 14 时和夜间22 时至次日6时施工;根据现场调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场区及周边未发现垃圾横飞的现象;3、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4、制定完善了施工管理制度,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未出现随意外排现象。 运营期:经调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己建成。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回用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抑尘,不外排,经检测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中排放限值。事故油池及危废间等已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光伏组件、废磷酸铁锂电池、生活垃圾及变压器维修、更换时或者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油桶。事故状态废油暂存事故油池、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间;废磷酸铁锂电池、废光伏组件暂存于库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每个发电单元就近布 置一台箱变,箱变平台下设置架空成品钢油池(3m3)用于收集箱变废变压器油。项目已与**骅港矿****公司签订危油处置协议;与**沧****公司签订废电池处置协议。经检测,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小型饮食业油烟≤1.5mg/m3排放要求。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各池体加盖,并定期投放除臭剂。光伏电场区、升压站的变压器、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按照要求设置噪声防护距离,经检测光伏电场区敏感点噪声可达到《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 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中排放限值。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出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 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中排放限值。 |
| 1 | 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5808-2023)表1小型饮 食业油烟≤1.5mg/m’排放要求。 | 油烟净化器 | 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5808-2023)表1小型饮 食业油烟≤1.5mg/m’排放要求。 |
| 1 | 运营期变压器、水泵等采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 (GB12348-2008) 标准要求。 | 光伏电场区、升压站的变压器、 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按照要求设置噪声防护距离 | 光伏电场区敏感点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要求;2#升压站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1类标准要求。 |
| 1 | 废旧的光伏组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库 房,定期交专业回收单位处置:办公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在危险 废物贮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及处置。 | 事故状态废油暂存事故油 池、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间;废磷酸铁锂电池、废光伏组件暂存于库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已与**骅港矿****公司签订危油处置协议;与**沧****公司签订废电池处置协议。 |
| 1 | 合理规划,减少占地,合理安排工序,减少临时压埋占地,播撒草籽等;工程措施:表土剥离,表土回铺,箱变周围回填边坡浆砌石护坡, 道路两侧设置浆砌石排水沟,检修道路开挖较陡边坡进行浆砌石护坡,排水沟;植物措施:植草绿化,抚育树种;临时措施:临时排水、 拦挡和遮盖,临时沉淀池等。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尽可能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 | 光伏电场区域、升压站周围区域和集电线路的地表已进行植被恢复措施;区域环境已经进行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尽可能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光伏电场区域、升压站周围区域和集电线路的地表已进行植被恢复措施;区域环境已经进行恢复。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以确保噪声、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噪声、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