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黄浦支行食堂服务采购2024(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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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食堂服务采购2024(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银行**支行食堂服务采购2024(第二次)】”项目进行采购,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招标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针对【员工食堂食品采购,并提供餐饮服务。】进行采购,入围有效期至【成交之日起3年】,入围期间项目采购涉及规模【/】,项目拟锁定【各项单价】。服务期限内招标人****银行总行)存在对招标人食堂食材采购实施集中管理的可能,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单位管理要求,提前终止或暂停相关部分协议执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本项目服务地点为【**银行**支行】;服务期限为【成交之日起3年。】。

3.本项目拟入围【1】家单位。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1.04万元/年】(含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限价的均将作否决处理。

5.本项目项下服务或产品(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公司集团,****银行****公司****公司。集团范围的最终解释权,****银行****公司所有,投标人不得拒绝。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2 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2.4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2.5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6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食堂服务案例至少1例。

2.7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1月25日至2025年02月08日,9:00至17:00】(**时间)。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需在发售期内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交付招标代理机构,并按下文完成文件的购买(注: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文件),具体如下: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期间,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3.上述方式为本项目领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领取文件、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文件的响应,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对其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发售时间内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拒绝向其发放文件。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管理部****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③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④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证明:

1)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2)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5)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6)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7)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8)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9)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0)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1)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2)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3)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食堂服务案例至少1例。提供可显示所要求的时间、规模、类型、合同内容等信息的、含签章页面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告发布起3个月以内、任意****机关出具的纳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告发布起3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国家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①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②不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④如中标,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8)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本项目如接受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资质要求)】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2025年02月24日08时30分-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3.递交地址:【**市**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702-703室】

4.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及副本U盘(电子版)】

5.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6.开标地点:【**市**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702-703室】标书代写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采网(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漕溪北路595号B栋

联 系 人:【沈老师】

联系方式:【****@bosc.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702-703室】

联 系 人:【王瑜、刘瑜、胡志强、黄慧敏、闫微微】

电 话:【152****2678、167****5927、185****5571】

电子邮件:【****@163.com】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724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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