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本级]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赣鑫磊政采字[2024]45号(第二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中心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中心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李锐鹏

供应商联系电话:180****8101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南路501号1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7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中心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服务中心大楼的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供水系统等用能系统由托管单位负责管理,进行节能改造,合理控制各能源系统运行,由托管单位托底支付托管区域及范围所产生的能耗费用(水电费)。 实施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期间,用能单位应确保供能及用能设备的有效性,投标人应该协助用能单位做好能源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完善能源管理制度,优化能源保障措施,满足政务公务要求,结合能耗监测系统或能源管理平台实时监测分析能源消耗状况,定期与能源消耗定额进行比较分析,详见招标文件 托管期限从节能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的次月1号算起,共计10年,每年为一个托管周期,共计10个托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翠英,邹月根,龙晓红,洪宇,张根生,叶树华,石慈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39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综合得分93.5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西副楼3楼

联系方式:0796-****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道173****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0796-****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796-****802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39000.0元


标段编号:****
评委姓名:黄翠英,邹月根,龙晓红,洪宇,张根生,叶树华,石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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