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569.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组团西**,现状人民大街中段南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569.6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2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A0031 | |||
| 起始价: | 323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24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的,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不同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5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到 ****中心(**省**市**鑫义路88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5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到 ****中心(**省**市**鑫义路88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1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2月21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中心(**省**市**鑫义路88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2月14日 08时30分 至 2025年02月24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主要解决住宅管控历史遗留问题。 (二)挂牌期间,出让人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提交的报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最高报价超过底价的,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其整倍数。 (三)本次挂牌活动的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办法,以出让文件中的《**雄**区******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为准。 (四)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出让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五)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 (六)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现状交地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七)本项目位于**县城组团西**,现状人民大街中段南侧。 (八)本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省**市****城一号路**湾小区对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2-****306
开户单位:****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231********00570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