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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区后溪镇**村洪村8号二楼 | 1,599,809.78元 | ****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服务设施(1)设备及开办-软装采购(总价):****809.78元 |
采购包1****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服务设施(1)设备及开办-软装采购):
货物类(****)
| 1-1 | 其他室内装具 | 室内软装 | 利华维 | 按工程量清单定制 | 1 | 批 | 1,599,809.7800 | 1,599,809.78 |
| 采购人代表: | 蔡宇鑫 |
| 评审专家: | 林秋玲 、 林进聪 、 方建民 、 唐惠宝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收费基准,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成交金额≤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收款人全称:****,开户行:****银行**骡马市支行账号:111********007437。4、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服务设施(1)设备及开办-软装采购:1.943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人的样品须于中标结果公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前往代理机构领取后自行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中标结果公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委派人员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样品退还手续后领取样品。超时未领取的样品,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称:****
地址:平****镇三坪村
联系方式:0596-****132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莲岳路189号3#楼3楼东侧C室
联系方式:182****717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卿宰强
电话:182****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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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