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 | |||
| 标段编号 | (G)****01021 | 标段名称 | **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3#、4#、5#装饰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2月27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3#、4#、5#装饰工程)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项目****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行审备〔2023〕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3#、4#、5#装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建设地点:**市保障性租赁住房(3#、4#、5#) 2.1.2建设规模:主要为**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项目(3#、4#、5#)工程:其中3#楼,包括51、52及53单元及公用电梯厅,1-18层,共计216户,约20241平方;4#楼,包括了25单元及公用电梯厅,2-10层,共计27户,约2376平方;5#楼,包括了24单元及公用电梯厅,2-17层,共计48户,约5680平方。主要包含墙顶地面装修、铺设水电管线、**篮球场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3083.36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5 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1月26日至2025年1月25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其他真实有效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的金额以施工合同上注明的金额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市公共**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自2023年1月2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4年1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4年10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本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5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根据查询结果,****委员会依法评审。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2月8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网(www.****.cn/ggzy/);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二阶段),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2)所有投标人登录**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0. 联系方式地址:**市香山路158号 联系电话:0510-****0909 招标代理:**** 地址:**市**大厦1518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77****7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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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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