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审批
云南-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公开目录:公开 发布机构:**** 2025-01-24 名称:****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宁洱****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按照宁洱县环境保护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对生态环境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年内共公开54条政府信息。以社会广泛关注环境信息为基础,持续更新日常环保动态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信息等情况,提高行政审批行为透明度;在保护企业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执法程序、依据、结果及监督方式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让广大群众给予监督;适时公开宁洱县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并及时发布监测数据达标情况;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4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验收销号信息;按时规范发布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条例》规定,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保障受理渠道畅通,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2024年,未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本行业部门的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度,我局未制发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政府信息公**台建设

一是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工作,切实将主动公开目录列明的公开事项公开到位。二是及时更新发布环境质量信息、环评审批、行政执法等信息,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栏目更新工作,提高群众对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三是积极探索网络问政的应用,认真办理网友合理诉求,优化效能,强化时效性,按时按质回复网友留言,确保不出现超时办理、答复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

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把关审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全面规范,杜绝公布错误信息、发布存在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定期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明确政务公开范围,强化单位各股室职责,提高业务人员能力水平。

二、****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文件公开较滞后,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解读方式不够新颖,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文件出台后制作政策解读产品的意识较为薄弱。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改进,努力提升。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二是规范操作,提升工作质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充分运用图表图解、动画视频等多种展现形式,对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等进行全方位解读。三是完善创新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积极学习先进典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