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国家储备林一期2025年度营造林项目(官庄镇、塔畈乡项目区)一标段(官庄镇日光村项目区)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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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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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标段包编号:****-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国家储备林一期2025年度营造林项目(官庄镇、塔畈乡项目区)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标段包名称:**市国家储备林一期2025年度营造林项目(官庄镇、塔畈乡项目区)一标段(官庄镇日光村项目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评分内容中业绩的评分标准现更正为

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园林绿化、退化林修复等类似营造林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一个得6分,最高得12分。标书代写

1、施工合同(如为本企业自行施工的,提供自行施工佐证材料,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验收资料(或履约完成证明文件,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条款是指:

①提供施工合同及验收资料(或履约完成证明文件,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②相关业绩为供应商自行施工的,提供自行施工佐证材料,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验收资料(或履约完成证明文件,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两者满足其一即可符合此业绩条款要求。

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己服务完毕的业绩,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标书代写

0-12分

更正日期:2025年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梅城镇潘铺村潘铺组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80****8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皖国东路**小商品产业园4栋201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2****8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0****8769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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