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项目结算复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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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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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项目结算复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10:3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琴、马春生、陈光勇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婷
项目联系电话 157****0390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顺安镇锦绣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188****705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顺安镇**大道66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157****0390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项目结算复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广场写字楼160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中心项目结算复审

费率(%):2.****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中心项目结算复审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均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且双方完成所有合同义务止。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琴、马春生、陈光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项目结算复审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广场写字楼1608号

中标(成交)金额(费率):a、基本费率:按送审造价×费率计算,费率标准为1.5‰;b、效益费率:审减金额的:2.2%

五、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甲方

乙方

业绩签订时间

1

中国铁建●花语**项目A2地块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合同

******公司

****

2021年11月10日

2

钟林毓秀城A区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公司

****

2022年11月14日

3

**区宁和苑高层12#-14#楼工程结算复审

****公司

****

2022年07月05日

4

****开发区****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公司

****

2023年11月02日

5

锦绣康泰城A区结算审核项目

******公司

****

2024年01月19日

6

铜土储字[2021]21号地块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公司

****

2024年03月05日

六、主要标的一览表

服务类

名称:****中心项目结算复审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均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且双方完成所有合同义务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七、评审专家名单:姚琴、马春生、陈光勇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十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顺安镇锦绣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8****7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顺安镇**大道660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157****039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57****039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顺安镇锦绣路

联系方式:张先生/188****7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顺安镇**大道660号

联系方式:王工/157****0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

电 话: 157****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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