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31-2-1号宗地(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县柳****人民医院南侧,中心坐标E110.89507°,N37.44780°。地块四至范围:****医院,**北大街,****服务中心,西至山体底部,占地42434.09m2(63.65亩)。
本次调查第一次采样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8月16~8月29日和2024年11月11日。调查共布设28个土壤采样点,其中地块内土壤采样点24个,包括疑似污染区土壤采样点22个,潜在污染区土壤采样点2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4个。根据最终采样结果统计,土壤样品数量总计为125个,其中采集并送检86个土壤样品(含现场平行样12个)、实验室空白26个和运输空白13个。
本次调查补充采样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1月7日~1月10日。补充采样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其中潜在污染区补充土壤采样点5个,核实疑似污染区土壤采样点3个。根据最终采样结果统计,土壤样品数量总计为40个,其中采集并送检28个土壤样品(含现场平行样4个)、实验室空白8个和运输空白4个。
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共计60项,包括基本项目GB36600中的基本项目45项和pH、苯酚、苊烯、苊、芴、菲、荧蒽、蒽、芘、苯并(g,h,i)苝、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氨氮、甲基叔丁基醚其他特征项15项。
检测结果及分析结论:(1)土壤理化性质:地块内pH在8.04~8.87之间,基本呈中性偏碱。(2)重金属: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指标均检出,检出率为100%,六价铬未检出。砷、镉、铜、铅、镍、汞的检出浓度值均低于相应筛选值,均满足《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3)SVOCs:SVOCs检出浓度值均满足《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4)VOCs:VOCs检出指标有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烯、氯仿、苯、三氯乙烯、甲苯、四氯乙烯、乙苯、1,1,2,2-四氯乙烷、1,2,3- 三氯丙烷、1,4-二氯苯、1,2-二氯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共16项,检出结果均满足《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5)其他特征污染物:本地块需要调查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检出项为氰化物、氟化物、氨氮和石油烃(C10-C40)4项指标。氟化物检测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4403/T 67—2020)1960mg/kg标准要求;氨氮检测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一类用地的筛选1000mg/kg标准要求;氰化物和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满足《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地块内土壤检测指标均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满足地块用地规划要求,可作为商住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