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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省**市**县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服务中心、**县平鑫****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县**省**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平府办会函〔2024〕351号)、****改革局关于**省**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审〔2024〕56号)、 关于调整**省**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主体的复函(平发改投审〔2025〕1号),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省**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441426-17-01-859622)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全县520个自然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现有41个污水处理设施站点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约50座;约470个自然村实施**化利用(建设集污池、分散式或集中式**化利用集污治理容器约3760个);提升改造41座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完善收集管网DN100-300约500km等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三、项目建设工期:2025年2月开始,工期约为27个月。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3288.9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为10795.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08.79万元,预备费为984.36万元。
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除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涉农资金(助镇帮镇扶村资金)等上级资金外,剩余不足部分由我县财政统筹。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省**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办公室、审计局、自然**局、统计局、财政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梅****分局、****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