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东产业楼产业楼一 | ||
| 平东产业楼产业楼一 | ||
| 其他 |
平东产业楼产业楼一第 1 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东产业楼产业楼一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月2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投诉处理部门”及“联系电话”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内容: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7-****3631 |
| 投诉接收部门 |
**市**区****办公室、**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3631、0757-****3005 |
| 投诉处理部门 |
**市**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7-****3631 |
现修改为: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6106 |
| 投诉接收部门 |
**市******水务局、**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6106、0757-****3005 |
| 投诉处理部门 |
**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6106 |
2、现就招标公告中“项目编号”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内容:
| 项目编号 |
A02-440605-2024-0030-02-01 |
现修改为:
| 项目编号 |
****-01 |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社区 |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疏港路28****广场25座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熊工 |
| 联系方式:0757-****7822 |
联系方式:0757-****9030 |
2025年1月26日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