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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申报,区、****教体局初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评估,****学校、****学校、****中心学校3所学校为******学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 年2月9日。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单位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市越**洋**路589号,邮编:312000,联系电话:0575-****8096;0575-****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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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