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城中街道新风路四巷30座3栋2号房产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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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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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街道新风路四巷30座3栋2号房产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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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4万元 人民币
10
2025-01-26
其他

1.标的资产目前空置、按现状转让,不含室内物品,标的资产面积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为准,若出现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与现房地产权属证明上列示的面积数额不同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2.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先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查看,自行了解标的资产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及过户等情况,对标的资产的现状以及瑕疵了解清楚,并对标的资产的价值以及买受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后方可参加受让。转让****交易中心不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作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资产行为是否符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4.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其名下,使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标的资产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5.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交易标的间隔、用途、面积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权属变更时间过长、新核定的权属证照标示内容和面积数据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6.本次资产转让交易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万联达资产房****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广万评字2024-0349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6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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