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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2025年01月21日 发布了2024-JQ04-W1341库区智能安全巡检系统(四期)(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拟参与踏勘的企业请于当日上午9时至11时致电联系人,获取准确地址并告知参与人数。踏勘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更正为:拟参与踏勘的企业请于2月6日下午15时至17时30分致电联系人,获取准确地址并告知参与人数。踏勘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删除跌落标准要求和删除数据库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被认定非确需配套使用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二十一、其他说明: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对涉密资料进行脱密处理。标书代写
2025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