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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市**区中兴大道100号中国****工程中心房地产及设备 | 项目编号:**** | |
| 标的编号: |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 ****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14200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 | 挂牌日期:2025-1-26 |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转让,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 5、受让方交易服务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 https://otc.****.com/dzsw/detail/408833.html | ||
| ****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