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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1-2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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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按照《****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10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附件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征指标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招标文件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2.类似工程业绩的特征指标值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低于工程特征指标标准规定的指标值,可按工程特征指标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确定; 3.类似工程业绩的特征指标应当能够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或**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 4联合体投标 4.1根据《****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公司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9.2.1****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4项第2条所要求的**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4.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填写“接受”或“不接受”。]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
| 2025-02-12 10:15:00 | |||||||||||||||
| 90天 | |||||||||||||||
| 线上投递 | |||||||||||||||
| 500,000元 人民币 | |||||||||||||||
| 238,742,148.29元 人民币 | |||||||||||||||
| 定性评审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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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中心 | |||||||||||||||
| 在线开标标书代写 | |||||||||||||||
| 资格后审 | |||||||||||||||
| 否 | |||||||||||||||
| 2025-02-12 10: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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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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