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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项目代码 | 办理事项 | 项目名称 | 申请 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评报告或验收书、表链接 | 备注 |
| **** |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 | **市**(易地扶贫震东集中安置区)体育公园项目 | ******旅游局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震东新区,**体育公园,用地规模为110040.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2.23平方米,绿化面积76176.19平方米,园路及铺装面积32192.41平方米。项目分为三个区:球类运动区、趣味活动区、田径竞技区。总投资529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见附件 | 受理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0771-****930
联系地址:**县**镇文塔路91号 ****
邮编:532799
传真:0771-****3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