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 类: | 自然生态保护;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27日 |
| 标 题: |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27日 |
****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27日我分局拟对**省****公司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已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4-****684(审批办)通讯地址:**县伊通镇伊通大街2635号 邮编:130700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省****公司异地搬迁项目 | **县景台镇花鼓山村西北 | **省****公司 | **省桓宇****公司 | 本次异地搬迁后新增2座环保立窑,将发改备案的4座环保立窑全部建设完成,单台环保立窑产能降低,总体产能不变 | 主要影响:营运期: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厂区车辆冲洗废水和脱硫用水。2)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石灰石煅烧烟气、石灰石破碎粉尘、破碎筛分、粉磨粉尘等。3)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来自于风机和各种生产设备等。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除尘废渣、消化废渣、除尘灰及沉淀池沉渣及生活垃圾。采取措施:1)厂区车辆冲洗废水须沉淀后回用于降尘。脱硫用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2)石灰石煅烧烟气经脱硫除尘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8m排气筒排放。石灰石破碎车间须为密闭结构,在进料口顶部须设置集尘罩,在破碎机的出料口设置集尘罩,并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在破碎机上方加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磨粉尘在密闭车间,并设置集尘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4)除尘灰回用生产环节;脱硫除尘废渣、消化废渣及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定期外运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可暂存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