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关于****年产1000万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该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现对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批前公告,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及时反馈我局,公告期限内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2、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3、建设位置:傅村街道班村西北侧,104省道东侧
4、建设规模:1#厂房14567.14㎡,1F/1D;1#2#传达室36㎡,1F。
二、公告期限: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2日(共7天)
三、公告地点:建设项目现场、****服务局网站
四、承办单位:****服务局
联系电话:0537-****103
办公地址:****中心(金源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