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上发改项目〔2025〕10号
******旅游局:
报来的《关于给予****项目重新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运动休闲,沟通交流的绿色场所,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地点:**县**镇卫城片区。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0亩,建设“村BA”球场、足球场、健身步道、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民族体育等项目组成。
五、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财政配套资金。
七、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原《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上发改项目〔2022〕143号)自动失效。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在项目开工前到我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后开工建设。
2025年1月1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