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食堂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花园2栋1楼商铺
3.中标折扣率: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食堂原材料供应采购 服务范围: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第一包投标人供应奇数月份(假期除外),第二包投标人供应偶数月份(假期除外);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分批组织供货,采购品类为米面粮油(包括大米、高筋面粉、食用油)、肉制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等)、蔬菜、水果、水产品、禽蛋、豆制品、干鲜调味品、饼干类、饮品(牛奶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采用 1+1 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慧君(组长)、李祎、陈红蓉、胡邦发、刘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采购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教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县石湖乡老街十字路口东200米
联系方式:151****4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一街81号
联系方式:139****1505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