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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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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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调整)

为推动**县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活力,完善服务功能,充分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根据《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35号)的有关规定,****政府组织编制了《**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调整)》。

一、已批成片开发方案基本情况
(一)已批成片开发方案基本概况

2023年2月,****政府开始组织编制《**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于2023年11月12******厅以《广******厅关于**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桂自然资函〔2023〕2817号)批复实施。

方案实施的时限为2023-2024年,共2年;方案划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面积为136.4888公顷,共包含34个地块,31个项目,地块分布涉及泗城镇、伶站瑶族乡、玉洪瑶族乡等3个乡镇,按**县地理区划及成片开发地块的集聚分布情况,共划分为3个片区,分别为:县**心片区、伶站瑶族乡片区、玉洪瑶族乡片区。方案涉及征收集体土地面积42.9450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面积59.2401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43.40%。

(二)已批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

******局提供的资料,方案获批实施以来,在划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县共报批了6个批次建设用地,均安排在2024年。其中,有3个批次建设用地已经获批,有3个批次用地正在组卷上报,。报批用地总面积11.6279公顷,涉及征收土地面积为11.6279公顷,实施比例为27.08%

二、调整后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一)土地位置、面积和范围

为推动**县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活力,完善服务功能,充分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编制《**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简称《调整方案》)。

(1)调入地块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调整调入地块面积为15.0903公顷,共包含25个地块,地块分布涉及泗城镇、伶站瑶族乡、加尤镇等3个乡镇,其中,县**心片区涉及3个地块,面积为0.5717公顷,伶站瑶族乡片区涉及22个地块,面积为13.1983公顷,加尤镇片区涉及2个地块,面积为1.3203公顷。

调入地块涉及土地征收面积为8.3366公顷,其中,县**心片区0.3001公顷、伶站瑶族乡片区6.7162公顷、加尤镇片区1.3203公顷。

(2)调出地块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调整调出地块面积为12.5349公顷,共包含9个地块,地块分布涉及泗城镇、伶站瑶族乡、玉洪瑶族乡等3个乡镇,其中,县**心片区涉及6个地块,面积为9.5860公顷,伶站瑶族乡片区涉及2个地块,面积为1.8113公顷,玉洪瑶族乡片区涉及1个地块,面积为1.1375公顷。

调出地块涉及土地征收面积为10.9686公顷,其中,县**心片区8.5273公顷、伶站瑶族乡片区1.3038公顷、玉洪瑶族乡片区1.1375公顷。

(3)调整后总体情况

通过地块的调入和调出,方案调整后,划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139.0443公顷,其中,涉及土地征收范围面积为35.0021公顷,占比为28.99%。划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公益性用地面积为67.7215公顷,占比为48.70%。

方案调整后,**县划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共包含57个地块,涉及36个项目,地块分布涉及泗城镇、加尤镇、伶站瑶族乡、玉洪瑶族乡等4个乡镇,按**县地理区划及成片开发地块的集聚分布情况,共划分为4个片区,分别为:县**心片区、加尤镇片区、伶站瑶族乡片区、玉洪瑶族乡片区。

(二)土地权属状况

本次调整后,**县划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139.0443公顷,按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其中,集体土地89.3174公顷、国有土地49.7269公顷。

(三)土地用途安排情况

本次调整后,**县划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139.0443公顷,涉及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等。其中:工矿和仓储用地面积合计65.7266公顷,落实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用地,实现人员就业,社会发展,人才集聚,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带动城市经济结构优化的功能;居住用地面积11.8053公顷,实现人民居住,改善生活环境的功能;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4614公顷,实现交通运输、居民出行等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4.5072公顷,实现商品流通,促进消费的经济调节等功能;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0317公顷,实现保障民生,供电供水,清洁环境,美化市容等功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51.4605公顷,实现科教文化、医疗保健等功能;特殊用地1.0516公顷,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治丧需求。

(四)成片开发总体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次调整后,**县划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139.0443公顷,划定范围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公益性用地的面积合计为67.7215公顷,占比为48.70%,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对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五)成片开发总体开发时序及项目安排情况

本次**县划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涉及征收土地面积为35.0021公顷,拟安排项目24个,实施计划期限为2023年-2024年,****中心片区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促进加尤镇、玉洪瑶族乡、伶站瑶族乡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根据项目的类型、建设需求、紧急情况,本方案结合**县规划发展合理安排项目开发时序,对土地征地范围按年度计划分三期进行实施征收。其中:2025年拟征收土地26.7495公顷,2026年拟征收土地8.0248公顷,2027年拟征收土地0.2278公顷。

三、成片开发方案调整的必要性
(一)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实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政策

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该法第四十五条对可进行土地征收的情形进行了界定。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相关要求,自然**部于2020年11月5日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明确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应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合规高效进行审批,依法推进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厅印发了《广******厅关于做好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41号),指导各市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工作。

本次通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保障**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重大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有利于优化**县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实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政策的需要。

(二)促进**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土地**高效和持续利用

我国进入“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由高速增长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经济发展逐渐由要素驱动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迅速发展。**也进入了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攻坚期。**市实施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国家**型****示范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深百产业园、左**红色核心城市等建设,构筑**现代产业体系。这些部署使得**县发展空间更为广阔、发展活力更为强大,为**推进由投资拉动向产业拉动转变,实现投资与产业并重,向投资型拉动倾斜,并最终向产业经济转变的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机遇。

通过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工作,规范引导**县产业合理规划布局,合理划定近期土地征收报批范围,统筹安排公益性用地和非公益性用地,有序安排土地征收报批时序,为**县产业落地提供土地**保障,加快**县走产城融合之路,实现产业与城镇化的同步发展,为产业发展和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一项全新的政策,它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本次通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利用结构,规范征地区域,缩小征地范围,按照批复一片、征收一片、建成一片的思路,集约高效用地,有利于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促进**县实现“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

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期间,**县按照“两叶一果一家禽”、“****园区”、“两园一山一**”三个“211”经济发展总体思路,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其中,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紧抓当前有利机遇,发挥**生态**优势,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道路,打响生态品牌。按照“做优增量、做强存量、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瞄准高端引增量、技改创新优存量、绿色发展提质量”的思路,巩固和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创建成果,重点推进旅游业、大健康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综合建材业向现代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造成西南地区生态经济强县。依托**良好的工业基础,以“****园区”为抓手,充分挖掘茶酒果酒特色酒、**油茶等**,建设以绿色家居为主的建材产业园,开展强企补链行动,****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强化企业引领、项目支撑、平台承载,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绿色**产业发展壮大。

本次**县划定的成片开发范围包含了******县绿色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蚕桑生物科技现代产业园项目、**盛园茶叶有****基地项目等特色农业、林产品加工类项目,可推动**县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绿色**产业发展壮大,符合**县“十四五”规划经济发展总体思路,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本次划定的成片****中心片区、玉洪瑶族乡片区、伶站瑶族乡片区位于**县“十四五”规划拟打造的城镇综合发展核心、生态康养服务组团、生态农业组团的城镇新发展格局内。片区内地块较为零星分散,单一,但符合各乡镇的用地需求,主****中心的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伶站瑶族乡片区和玉洪瑶族乡片区主要是依托农业**优势,大力发展茶叶、桑蚕、油茶、中草药材、特色水果、家禽养殖及肉牛肉羊养殖等生态特色农业,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符合**县“十四五”规划的城镇新发展格局,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四、规划符合情况

1、本方案符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发展定位和要求,将实施计划纳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确保将后续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本方案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拟征收地块****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本方案未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性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冲突。

3、本方案划定的成片开发范围选址不存在现状地质灾害,且不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五、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已将2025年实施计划纳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承诺将后续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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