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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地质大队组织专家对《******市四号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市五号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脱密稿)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马小军 电话:0994-****591
附件:1、《******市四号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pdf
2、《******市五号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