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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商会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市**区**商会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4MJB69307XJ;法定代表人:吴翔;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市**区崇桂新村92幢16层。)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民政局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