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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
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省**市尕海镇Ⅱ号建筑用砂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拟同意通过审查。现将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77-****322
附件:1.**省**市尕海镇Ⅱ号建筑用砂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省**市尕海镇Ⅱ号建筑用砂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