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井延深安装工程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混合井延深安装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开标(采购)日期:2025-01-26 09:00:00
项目评审已结束,现将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最终响应报价:****884.22元
公示期:2025年02月05日至2025年02月08日
二、评审情况简述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
因本项目四次发布,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委员会评审,有效供应商为1家,****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皖北煤电经管〔2024〕132 号)第三十八条,本项目采购方式现场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特此说明。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一次性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超出异议期不予受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上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集团****公司
202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