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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字〔2025〕3号
关于**县海渊镇那才村基础设施建设
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报来《****政府关于给予**县海渊镇那才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海政报〔2025〕4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增收,实现乡村**。同意建设**县海渊镇那才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屯级道路硬化11.5公里,修建塌方道路7处,建设垃圾站2个,修建挡土墙2处,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海渊镇那才村。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