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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7年度职工交通车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 15:26 |
| 预算金额 | ¥336.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倩茹、吴昊天、刘阳、邓昭帅、赵荣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651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办事处春融东路366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17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6512 | ||
| 附件: | |||
| 附件1 | 论证意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职工交通车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职工上下班交通出行,采购交通车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36.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公开招标三次均失败后,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由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仅有“****”一家供应商,竞争性谈判仍然失败。经专家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均不存在排他性、不合理条款,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七种情况中的第3点:“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的规定。
名称:****
地址:**省**市**区穿金路773号
2025-02-06至2025-02-11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办事处春融东路3663号
联系电话:0871-****178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管理处
联系地址:**市**区华**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1-****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087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