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重****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2025年干副食及部分零星日杂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最高折扣限价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包1:女子监狱2025年干副食及部分零星日杂采购 |
288 |
100% |
5 |
1 |
批发业 |
| 包2:重****公司2025年干副食及部分零星日杂采购 |
30 |
100% |
0.6 |
1 |
批发业 |
财政预算资金、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318万元/年,其中****288万元/年,重****公司30万元/年。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1日17:00。
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缴纳标书费时请****公司名称。
收款账户:
户 名:****
开户行:****公司**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0105
(四)投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10栋2层,具体开标****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为准)。标书代写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2月26日**时间9:30标书代写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时间10:00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2025年2月26日**时间10:00标书代写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标书代写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1.采购人:****
联系人:漆老师
电话:023-****7653
地址:**市高新区走马镇金马路32号
2.采购人:重****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0711
地址:**市高新区走马镇金马路3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瑶 刘杰
电 话:023-****5997 182****5481
地 址:**市**区创意公园18栋2单元3-2(**市**区食品城大道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