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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421MB0Q87373X | 建设单位法人:嘎桑次仁 |
| 朱丽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 **市**区文化路26号 |
| **县香茂乡东木玛布村至岗龙自然村公路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
| 经度:91.62254,91.62649 纬度: 31.1502,31.1714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5-19 |
| 那环审〔2017〕1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70.9141 |
| 1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2421MB0Q87373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青禾****公司 |
| ****0194MA6TDJJY6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B0388U1L | 竣工时间:2018-11-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位于**县香茂乡境内,建设内容为改建四级砂石路工程,路线起点位于东木玛布村北侧约300米处,止于岗龙自然村,与现有香茂乡至纳木错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15.105公里。原有砂石路线经破除改扩建后路面为四级砂石路面,公路沿原有公路布线,利用现有路基路面和结构物,路线设计中应特别注意平纵横的合理组合,优化设计。全线无**桥梁,无桥面整修,无涉水工程;**涵洞11道。工程总投资470.91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占总投资的3.21%。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改建四级砂石路,位于**自治区**县香茂乡境内,路线起于东木玛布村北侧约300米处,止于岗龙自然村,与现有香茂乡至纳木错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15.105公里。原有砂石路线经破除改扩建后路面为四级砂石路面,公路沿原有公路布线,利用现有路基路面和结构物,路线设计中应特别注意平纵横的合理组合,优化设计。全线无**桥梁,无桥面整修,无涉水工程;**涵洞11道。 本项目为原有道路路面改建工程,不涉及新增永久建设用地,仅涉及施工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场地4.5亩,占地类型均为荒草地。总投资470.9141万元。 |
| 2017年4月6日,**县香茂乡东木玛布村至岗龙自然村公路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于2018年11月6日整体工程完工。经验收阶段现场调查核实,本项目实际与环评阶段相比较,工程位置及内容一致,不存重大变更。 根据现场踏勘与咨询业主,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实际挖方33986m3,实际填方30587m3,弃方3399m3,实际为弃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弃方已用于道路两侧压实回填平整,未设置取土场及弃土场。实际施工过程中钢材、水泥及石料等均为外购,无需未设置石料场。实际建设与环评相比取消了取土场和弃土场的设置。 经现场检查核对,本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工程内容存在一定的变动,但不构成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路基挖填方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浆砌片石边沟排水沟工程、桥涵工程、路面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路基挖填方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浆砌片石边沟排水沟工程、桥涵工程、路面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则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报告表》作为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项目业主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相应的投资,防止废水、废气、噪声及扬尘污染,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必须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整环境保护档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工作内容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确保环保资金的落实。 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施工行为,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科学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影响范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渣场、施工便道等的布设方案;严禁在征地范围外设置施工场地、施工营地,避免和减缓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合理调配和利用工程土石方;严格落实施工管理措施,严格材料运输路线,禁止随意下道行驶;项目开挖前对各个施工点表土进行预先剥离,暂存在堆放场内,并保障植毡层的存活,定期进行洒水养护。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做好堆场扬尘的防治措施,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车辆要遮盖封闭,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措施,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在工地出口处设专人清扫,施工现场散状材料必须遮盖封闭,施工场地扬尘采取经常性洒水和清扫措施。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旱厕设施收集处理。禁止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外排,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弃土方尽量回填,不能利用的剩余土方运至县城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填埋场妥善处置。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施工,如夜间需进行连续作业的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同意,确保噪声不扰民。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原环评一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已落实。 项目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了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了完整环境保护档案;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工作内容纳入了工程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确保了环保资金的落实。 已落实。 施工单位加强了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了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了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施了工行为,合理进行了施工布置,科学安排了施工时间,施工场地采取了围挡措施,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影响范围;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设置了现场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已落实。 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优化了施工场地、渣场、施工便道等的布设方案;未在征地范围外设置施工场地、施工营地,避免和减缓了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合理调配和利用了工程土石方;严格落实了施工管理措施,严格落实了材料运输路线,未随意下道行驶;项目开挖前对各个施工点表土进行了预先剥离,暂存在堆放场内,并保障了植毡层的存活,定期进行了洒水养护。施工结束后已回填施工场地区域,现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状况良好,已无遗留的环境影响问题存在。 已落实。 项目施工期废气减缓措施基本与原环评一致,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加强了环境管理,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培训,施工过程中安排了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随意凌空抛、洒现象,施工过程中运输物料已进行密闭运输(遮盖),施工过程中已对临时堆放的土方及材料采取了遮盖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安排有专人对进出场区道路进行清扫及洒水降尘。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未出现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现象。在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均得到有效治理。 已落实。 经咨询业主,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未涉水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无影响;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过程控制,对含泥污水设隔油沉淀池集中处理;待施工结束后,将含油固废铲除与生活垃圾一并运至香茂乡垃圾收集点。防止施工废水排放河流、禁止在**路段堆放建筑材料。实际施工过程中未到沿线河流内清洗施工机械。油罐车禁止停放在河边,以免发生泄漏,污染沿线水体水质,施工场地设置防渗旱厕,粪便中的水分自然风干,竣工后防渗旱厕填埋处理,施工期各项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 已落实。 根据咨询业主及同施工单位核实,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场地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桶(带盖),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了香茂乡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分清运****填埋场进行了处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已进行分类处理,能回收利用的已经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已经运至**市建筑垃圾堆场堆存,未乱丢乱弃。施工过程中已进行土石方平衡工作,做到了随挖随填,施工过程中无弃方产生。各项垃圾均得到合理处置,未有乱放乱弃现象。 已落实。 经咨询业主和施工单位,项目施工期噪声采取的减缓措施与原环评一致,项目实际施工该过程中未出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现象,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增加基础减震及消声降噪,项目施工过程中已严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未出现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现象,项目未在夜间施工,未收到环保投诉。目前施工期已结束,项目已建成,对周围居民未造成扰民现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有效,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环评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原环评一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已落实。 根据调查,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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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沉淀池、防渗旱厕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隔油沉淀池、防渗旱厕 | 废水均回收利用,不外排,未监测。 |
| 1 | 洒水降尘、篷布覆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洒水降尘、篷布覆盖 | 无 |
| 1 | 基础减震、围挡、减速带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区域声环境执行1类标准 | 基础减震、围挡、减速带 | 监测 |
| 1 | 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弃土方尽量回填,不能利用的剩余土方运至县城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填埋场妥善处置。 | 已落实。 根据咨询业主及同施工单位核实,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场地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桶(带盖),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了香茂乡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分清运****填埋场进行了处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已进行分类处理,能回收利用的已经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已经运至**市建筑垃圾堆场堆存,未乱丢乱弃。施工过程中已进行土石方平衡工作,做到了随挖随填,施工过程中无弃方产生。各项垃圾均得到合理处置,未有乱放乱弃现象。 |
| 1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渣场、施工便道等的布设方案;严禁在征地范围外设置施工场地、施工营地,避免和减缓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合理调配和利用工程土石方;严格落实施工管理措施,严格材料运输路线,禁止随意下道行驶;项目开挖前对各个施工点表土进行预先剥离,暂存在堆放场内,并保障植毡层的存活,定期进行洒水养护。 | 已落实。 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优化了施工场地、渣场、施工便道等的布设方案;未在征地范围外设置施工场地、施工营地,避免和减缓了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合理调配和利用了工程土石方;严格落实了施工管理措施,严格落实了材料运输路线,未随意下道行驶;项目开挖前对各个施工点表土进行了预先剥离,暂存在堆放场内,并保障了植毡层的存活,定期进行了洒水养护。施工结束后已回填施工场地区域,现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状况良好,已无遗留的环境影响问题存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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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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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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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土石方工程应选择适宜的施工时间。因暴雨季节是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大规模的挖方、填筑路基及取、弃土应避开雨季; ②控制土石方工程施工周期,采用边开挖、边碾压的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疏松土壤的裸露时间; ③项目剥离表土应定期洒水养护并采取篷布遮盖,后期用于临时占地及路肩绿化,对荒草地进行草籽播撒,恢复绿化; ④把项目区水土保持施工任务列入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水土保持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要保证水保设施的施工质量,确保边坡稳定,使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根据咨询业主和实际调查,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减缓保护措施与环评一致,未有生态严重破坏现象。大规模的挖方、填筑路基及取、弃土避开了雨季;控制了土石方工程施工周期,采用了边开挖、边碾压的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了疏松土壤的裸露时间;项目剥离表土定期进行洒水养护并采取了篷布遮盖,后期用于临时占地及路肩绿化,对荒草地进行草籽播撒,恢复绿化;把项目区水土保持施工任务列入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了水土保持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保证了水保设施的施工质量,确保边坡稳定,使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和投入了使用。 通过收集施工期影像资料及现场调查,通过现场调查得知,临时设施均已拆除,并进行了迹地恢复和撒播草仔,现场无施工遗留痕迹。 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实际挖方33986m3,实际填方30587m3,弃方3399m3,实际为弃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弃方已用于道路两侧压实回填平整,未设置取土场及弃土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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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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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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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