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廉庄村北园子43亩林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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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廉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市**区廉庄镇廉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承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市**区廉庄镇廉庄村北园子43亩林地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4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转出期限:2年(自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7年1月17日止,不足2年按2年计算) 二、竞价保证金: 10000元 ;以农交所网站发布为准。 三、1、本合同订立后,承包方禁止私搭乱建,如有需要提前跟发包方协商,必须取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合法合规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未经发包方同意且擅自私搭乱建违规等视为违约终止合同,并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包期内,承包方确保国土**不流失、禁止私自改变现有地形地貌(土地不得外运,如有外运或改变地形地貌按违约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许减少土地面积。 3、承包期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等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在合同期内对水、电等配套设施有所损坏,由承包方经行赔偿修复恢复设施原状。 4、承包期内,承包方禁止燎荒,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承包期内,承包方禁止在四至围栏下种植爬藤蔬菜植物,如有人为种植造成围栏倒塌,由承包方进行赔偿修复到原状。 6、承包期满承包方要及时归还土地,且承包期内增设的其他附属设施,由承包方无条件自行腾空腾退拆除,恢复发包原貌,如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后10日内未自行拆除在承包期内增设的其他附属设施,此上述出承包期内增设的其他附属设施无条件归发包方所有。 7、承包期内,如要林下养殖只能饲养鸡、鸭、鹅,不能饲养其他动物,并且每亩土地饲养鸡鸭鹅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100只,如承包方违约饲养超出最大限额总数量发包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在10日内承包方自行腾空腾退,恢复发包原貌,10日内承包方如未自行腾空腾退,承包期内的一切附属设施及养殖动物将无条件归发包方所有。 8、承包期内,承包方应保护好43亩内1780棵林树,不得人为进行毁坏、迫害林树,合同到期后承包方必须保证43亩片林内1780棵林树的成活率在99%以上(树木自然死亡、非人为行为造成片林内树木死亡不在范围内,且自然死亡的树木也不得挖除,必须留在原处),承包期内如有上述非自然死亡、非人为行为造成故意会坏、迫害林树将违约处理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在承包期内,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如遇自然灾害、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造成承包方一切损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概不负责。 10、在承包期间,如遇所包林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自行腾空腾退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发包费用,所有权属于的地上物补偿归发包方所有。 11、承包方不可进行转租、分租,否则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所缴纳的承包费不予退还。 12、在承包期内涉及到的消防、环评等手续由承包方自己负责解决。 13、该发包土地产生的鉴证服务费等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4、竞价成功后,承包方一次性全部支付,如承包方未按时交付承包款,发包方有权单方面无偿终止合同,保证金不退。 15、发包方提供的所有基础设施在承包期内如有毁坏,由承包方进行赔偿修复。 16、合同的订立,参照农交所土地流转合同签订。 17、本方案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双方进行协商。 18、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完全了解该承包地块内的一切相关问题,并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9、本公告****村委会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转出用途 林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000****670663
账户名称 ****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支行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05
信息变更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廉庄村北园子43亩林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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