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交〔2025〕第13号
晋亿信拍公字〔2025〕第9号
受委托,****中心****公司)与****联合公******局罚没的违法附着物所有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罚没违法附着物:
1.罚没违法附着物共计5项,均位于**省**市**县段村镇七洞村、弓村,均建于“****”宗地上;详见如下明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材质 |
规格尺寸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建成 时间 |
备注 |
| 1 |
道 路 |
混凝土 |
455*9*0.20 |
㎡ |
4095.00 |
2022-07 |
|
| 2 |
道 路 |
沥青 |
115*9*0.12 |
㎡ |
1035.00 |
2022-07 |
|
| 3 |
杨 树 |
胸径12CM |
棵 |
154.00 |
|||
| 4 |
槐 树 |
胸径275px |
棵 |
77.00 |
|||
| 5 |
路 灯 |
8米 |
套 |
18.00 |
2022-07 |
起拍价:人民币玖拾伍万壹仟元整(小写:951,000.00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
注: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实物和现状为准,面积、数量以实际核定测量的数据为准(本次拍卖不对面积、数量差异负责)。
(二)罚没违法附着物所占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
**县段村镇七洞村、弓村 |
103413.27 |
三类工业用地 |
0.5≤FAR |
30%≤D |
GAR≤20% |
60 |
50 |
4033.12 |
4033.12 |
注:此次公开拍卖罚没违法附着物与其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整体捆绑拍卖,竞买人须同时竞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罚没违法附着物方可成交。
标的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拍卖,详情请登录:(**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t.****.cn/sxjy/)。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凡满足公开拍卖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本次拍卖报名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资格要求详见**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t.****.cn/sxjy/)“宗地编号:****”公告。
(四)本次罚没违法附着物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交易机构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宗地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竞买申请人需携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前往****办理罚没违法附着物报名手续,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拍卖保证金后,颁发《房屋建筑物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附着物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须同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房屋建筑物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有资格参加本次拍卖会。
(七)此公告可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中拍平台、中国商报网进行查阅。
(八)本次罚没违法附着物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拍卖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公告期限及实地勘察时间
(一)公告起止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6日;
(二)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2月6日10时00分至2025年2月15日17时00分;
(三)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6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四)展示时间(实地勘察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
(五)展示地点:**省**市**县段村镇七洞村、弓村;
(六)实地勘察联系人:霍先生,联系电话:134****8429。
四、拍卖方式、时间、地点
(一)本次罚没违法附着物采用网络增价的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二)拍卖会定于2025年2月17日10时00分开始,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行公开拍卖。
注:竞买人出价须对罚没违法附着物及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同时竞价,方为有效。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一)罚没违法附着物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361********0000042380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窑新街支行
行 号:402****03170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详见**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t.****.cn/sxjy/)“宗地编号:****”公告。
未竞得人(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的罚没违法附着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及标的的状况作出判断,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务必详细阅读《竞买须知》《关于网络竞价操作及免责情形》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标的物交割手续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在办理标的物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交易费以及标的可能涉及的保管、防火、防盗、使用、质量、安全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三)特别提示:
1.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银行账号为准。由于****银行间系统传输数据时间可能延迟,从而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产生影响,建议竞买人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尽早交纳竞买保证金,未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和****申请报名或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其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本次竞拍罚没违法附着物的竞买人须同时竞得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
(四)报价不可撤回,拍卖成交价款不含应由买受人缴纳的相关费用。
(五)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与****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和《电子成交确认书》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付清罚没违法附着物的成交价款及以成交价款计2%的拍卖佣金和以成交价款计2%****中心产权交易费,买受人付清上述全部价款后拍卖标的方可进行移交。
(六)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及拍卖人取消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公共**交易黑名单,并执行公共**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买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不按本公告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柳根西街15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54-****151
****采购中心****交易中心****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柳根西街222号行政审批大楼313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54-****282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定阳路500号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6522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西**街尚座商务楼61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8813
****中心****公司)
****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