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6-****379、0876-****850****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信地址:**市**路38号
邮 编:66309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电站接网工程 | 项目名称:****电站接网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州**县 建设性质:** 项目占地:项目占地面积为1.68hm2,其中永久占地0.38hm2,临时占地1.3hm2(塔基区施工场占地0.53 hm2,牵张场占地0.04 hm2,跨越场占地0.19 hm2,临时施工道路区占地0.54hm2)。 本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10kV输电线路工程及110kV出线间隔扩建。拟在110kV西洒变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新改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至110kV西洒变110kV线路21km,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16.8km,**塔基39基,改建4.2km,改建塔基11基;**110kV坪洒线至110kV西洒变110kV线路4.9km,**塔基13基。 项目投资:总投资26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5万元,占总投资的2.1%。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土石方开挖、设备安装、建筑材料堆放、运输车辆等环节,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域周围40m范围内。通过采取定时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运输物料采用密闭车辆,建筑材料加盖帆布,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等措施,可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经大气稀释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2.废水 (1)施工废水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拌合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电站扩建间隔施工期间,因变电站位于**县周边,变电站内不设置集中式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县县城食宿;项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及厕所,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少,就近用作洒水降尘利用。 施工期塔基混凝土拌合废水产生量为0.52m3/基,施工期共产生27.04m3,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经桶装沉淀后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局**分局关于****电站接网工程项目的查询意见及叠图,本工程线路杆塔BN6、BN7位于**县集中式饮****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本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杆塔AN13****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5m。 本项目输电线路为线性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线路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时,塔基仅设置于陆域二级保护区内,线路不在水域及一级保护区内立塔,跨越饮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采用飞艇/无人机放线工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均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导线对地高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跨越高度,对水环境无影响,项目建设与国家现行的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冲突。沿线为间隔式占地,单个塔基处占地较小,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后影响可接受。 (3)跨越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2次跨越南利河,跨越河段属于地表水Ⅲ类水域,跨越处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河中立塔,河道离塔基最近距离约140m,要求施工期间禁止施工废污水和固体废物排入水体采取相应等措施,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90~100dB(A)之间。变电站间隔扩建主要是间隔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施工噪声较小,间隔扩建施工期短,****电站围墙内昼间进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经环评预测,项目线路施工过程中在50m处能满足昼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即昼间≤70dB(A)。在AN36塔基、BN1塔基正常施工情况下,附近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在敏感目标附近的塔基施工时,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禁止夜间施工,以减小塔基施工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产生量共约32.5kg/d,生活垃圾依托线路沿线村镇现有卫生设施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起处置。建筑垃圾产生量约0.884t,混凝土残渣、余料、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清运****处理场所处置。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站内扩建场地、线路塔基区平铺回填利用,塔基产生的剥离表土采用编织袋装袋临时码放于塔基临时施工场地一角,后期用作塔基区及塔基临时施工场地恢复植被及复耕用土。 5.生态环境 (1)对植物影响:本项目线路对植被的影响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塔基永久占地改变原土地利用性质,原有植被将遭到破坏;二是塔基周边由于施工活动将对地表植被产生干扰,如放线将导致植被践踏,灌木和乔木等物种枝条被折断、叶片脱落等。本项目线路施工点分散,各施工点占地面积小,施工期破坏面积很小,造成的植被生物损失量很小,同时,线路塔基尽量选择在植被覆盖度较低的位置,避让林木生长较为密集的区域,本项目建设对植被影响很小。 (2)对动物的影响:工程施工等各种原因导致动物外迁会使得当地陆栖脊椎动物物种多样性在短期有所下降,工程完工后环境条件逐渐稳定,动物物种多样性会逐渐恢复,从长远看,评价区陆栖脊椎动物的物种多样性不会产生明显的变化。动物在施工中各种干扰增大的条件下均可以逃离而不致因此而造成个体死亡。输变电设施占地导致动物原来的栖息地丧失迫使动物外迁,但由于工程占地不多,在评价区中所占的面积较小,所以间接影响并不严重。 (3)对水土流失和土地利用的影响 本项目水土流失主要为塔基开挖、清理、平整等施工过程中将会使植被破坏,原地表、岩土结构受到扰动、损坏。工程建成后,施工扰动的土地固化处理或绿化,临时占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不大。 项目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塔基开挖,将对占地范围内的草地、林地将造成临时破坏影响,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很小,线路全部采用跨树设计,施工结束后除塔基基础占地外,其它土地可以恢复种植作物、树木和灌丛,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较小。 (4)对**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影响 本工程的52个塔基中,30个塔基位于**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两者重叠区域中未涉及“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6个重点保护对象。工程对**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6个主要保护对象无影响。 (5)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影响分析 ①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分析 本项目线路综合考虑施工、运行、交通条件和线路长度等要求,进行了南、北方案比选,均无法避免生态红线,线路情况如下所述: 方案一,北方案(推荐方案):**线路从110kV西洒变110kV侧出线构架出线,出线后沿用原110kV坪洒线路通道走线至N115号塔(原110kV坪洒线与110kV听洒II回线同塔双回路走线),线路向北方向走线至土锅洞西侧,然后线路右转,跨越35kV**线后向东北方向一直走线到达半坡村北侧,线路继续右转,沿**向一直走线,在古鱼村北侧跨越南利河后向上山坡走线进入110kV**光伏升压站构架。线路全长约21km,其中**线路段长16.8km,更换老线路段导地线长4.2km。 方案二,南方案(比选方案):**线路从110kV西洒变110kV侧出线构架出线,出线后沿用原110kV坪洒线路通道走线至N115号塔(原110kV坪洒线与110kV听洒II回线同塔双回路走线);线路向北方向走线至土锅洞西侧,然后线路右转,跨越35kV**线后向**向一直走线到达**坪村北侧,线路稍左转,跨越南利河后沿南利**侧走线,途径中寨村、花石头村、杨梅坪、**村后到达麻栗山村、在麻栗山村西侧右转,线路再次跨越南利河后与110kV坪洒线平行走线至波吉村北侧,线路继续右转,跨越110kV坪洒线后进入**光伏升压站构架。线路全长约20.8km,其中**线路段长16.6km,更换老线路段导地线长4.2km。
南方案较北方案线路路径虽短,但北方案地形条件相对较好,施工、运行较方便,而且线路塔基位避让了永久基本农田,南方案地形高差大,施工不便,且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塔位较多;故推荐北方案。 ②环评分析,项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电力线路均对生态红线进行了避让,无法避让占用生态红线6个塔基,分别为AN25、AN27、AN28、BN4、BN5、BN6,占地面积为511m2;线路约2.52km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共6次跨越生态保护红线,跨越生态红线线路段为AN4~AN5(354m)、AN24~AN26(196m)、AN26~AN29(949m)、BN3~BN5(135m)、BN4~BN7(884m)。 根据野外实地考察,涉及的生态红线点位调查未记录到珍稀动植物,也未发现其他珍稀保护植物、名木古树,涉及占用的植被植物类型不敏感,不会破坏该区域生态功能。塔基定位已尽可能的选择了植被较稀疏处,避开植被茂密区域,对线路走廊内不能避让的高大林木,采取高跨方案,禁止砍伐通道,以减少植被破坏,保护好现有植被及动物生境;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临时占地,减少对动植物生境的破坏,占地损毁植物和受影响动物多为区域常见物种,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轻微,在措施后,项目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6)对涉及公益林影响分析 经环评调查,****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选址选线阶段已避让了国家一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占用的国家二级公益林,等级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求。已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结合地形、后期线路运行情况,输电线路涉及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共7基,分别为AN31、BN4、BN5、BN6、BN7、BN8、BN14,涉及面积约675m2。 (7)占用基本农田影响分析 项目线路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共2基,分别为AN35、BN13,涉及面积183.44m2。 项目采用铁塔架空走线,对线路下农田耕作生产活动无影响;边实施边及时复垦,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施工期将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禁止牵张场选址占用基本农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同时建设单位应按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基本农田补偿和保护工作,可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对基本农田的影响。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 (1)变电站间隔扩建 ****电站电磁环境监测结果,变电站出线主要影响出线侧站界的电磁环境状况。110kV****电站除本次出线侧受出线影响略有变化外,其他侧站界外电磁环境不会发生变化。****电站扩建间隔、换线环境影响评价类比对象选择已建110kV****电站本期的监测结果进行类比分析。 根据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告类比分析,110kV****电站间隔扩建、换线投运后,围墙外电场强度预测最大值分别为725.97V/m、786.62V/m,磁感应强度预测最大值为0.4345μT、0.4859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耕地、园地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以及磁感应强度不大于公众暴露限值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电站站界外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结果,站界外电场强度和磁感应****电站围墙距离的增加呈总体下降趋势,均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2)输电线路工程 1)110kV线路**段单回三角排列 ①电场强度 根据模式预测,本线路**段单回三角排列在最不利塔型段(1B1Y1-J5)线下: 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0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781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非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10kV/m的要求; 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0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182kV/m,且最大值出现在边导线处,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针对本次线路沿线电磁敏感目标,导线架设高度7.0m时,各个敏感点处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高处工频电场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②磁感应强度 根据模式预测,本线路**段单回三角排列在最不利塔型段(1B1Y1-J5)线下: 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0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5.7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0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0.7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针对本次线路沿线电磁敏感目标,导线架设高度7.0m时,各个敏感点处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2)110kV线路**段AN1塔型TD49水平排列 本次线路**段单回水平排列沿线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点,因此本线路**段单回水平排列在最不利塔型段(TD49)导线最低允许高度分别取6.0m(非居民区)时线下距地面1.5m处的电磁环境: ①电场强度:根据模式预测,本线路**段单回水平排列在最不利塔型段(TD49)线下: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0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564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非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10kV/m的要求。 ②磁感应强度:根据模式预测,本线路**段单回水平排列在最不利塔型段(TD49)线下: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0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30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3)本次换线段双回垂直排列(本期单侧换线,另一侧为听洒Ⅱ回线) 本次线路换线段(JN114~JN125段)与已建听洒Ⅱ回线同塔双回垂直排列,沿线评价范围内有32处电磁环境敏感点,电磁敏感点最高为四层混转结构建筑,为尖顶,因本次线路换线段铁塔已建成,所以换线段最不利塔型选取实际敏感点周边线宽最宽、导线离地距离最低的塔型线下距地面1.5m、4.5m、7.5m、10.5m处的电磁环境: ①电场强度 本次换线段在塔型JGU1线下,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12.0m、13.0m时,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7.5m(三层房屋)、10.5m(三层屋顶可上人)高处工频电场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本次换线段在塔型SJ2线下,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15.0m、21.0m时,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7.5m(三层房屋)、10.5m(三层屋顶可上人)高处工频电场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本次换线段在塔型JGU2线下,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13.0m时,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7.5m(三层房屋)、10.5m(三层屋顶可上人)高处工频电场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②磁感应强度 本次换线段在塔型JGU1线下,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12.0m、13.0m时,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7.5m(三层房屋)、10.5m(三层屋顶可上人)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本次换线段在塔型SJ2线下,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15.0m、21.0m时,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7.5m(三层房屋)、10.5m(三层屋顶可上人)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本次换线段在塔型JGU2线下,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13.0m时,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7.5m(三层房屋)、10.5m(三层屋顶可上人)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4)110kV线路改造工程单回三角排列 ①电场强度 根据模式预测,本线路改造工程单回三角排列段在最不利塔型段(2D1Z5-J4)线下: 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0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757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非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10kV/m的要求; 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0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146kV/m,且最大值出现在边导线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针对本次线路沿线电磁敏感目标,导线架设高度7.0m时,各个敏感点处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7.5m(三层房屋)、10.5m(四层房屋)高处工频电场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②磁感应强度 根据模式预测,本线路改造工程单回三角排列段在最不利塔型段(2D1Z5-J4)线下: 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0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5.4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0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0.5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针对本次线路沿线电磁敏感目标,导线架设高度7.0m时,各个敏感点处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7.5m(三层房屋)、10.5m(四层房屋)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5)本期**段与改造工程同塔双回垂直排列 本期**段与改造工程同塔双回垂直排列周边无电磁环境敏感点,最不利塔型(1B2Y1-J4)导线最低允许高度取6.0m(非居民区)时线下距地面1.5m处的电磁环境: ①电场强度:本期**段与改造工程同塔双回垂直排列在最不利塔型(1B2Y1-J4)线下: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0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448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②磁感应强度:本期**段与改造工程同塔双回垂直排列在最不利塔型(1B2Y1-J4)线下: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0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8.5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3)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处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值为207.28V/m~2471V/m,根据项目路径设计方案,项目线路重要交叉跨越点(主要为110kV以上电力线路交叉点)主要位于耕地、林地等非居民区,故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限值要求;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值为1.2319μT~4.7891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磁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00μT的限值要求。 (4)敏感点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输电线路路径走向设计及现场调查,本工程线路无包夹环境敏感目标的情况,项目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的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有43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分别取项目输电线路最不利塔型相应距离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预测值叠加现状监测值,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的43处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值为13V/m~2999V/m、工频磁感应强度值为1.0μT~37.0μT,因此,可以预测本项目 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后,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值、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将远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 4kV/m 的限值要求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 的限值要求;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本项目110kV送出线路运行期间电磁环境影响不大,满足相关限值要求,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对策措施: (1)变电站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运行期,****电站加强对主变及相关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项目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2)站内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保持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3)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4)开展电磁环境验收监测。 (2)输电线路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2)优化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3) 本项目**段及改造工程线路在最不利塔型情况下,按电力设计规程要求(在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0m,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7.0m)实施,预测值均不超标,无控制要求。因此本项目线路按设计对地高度挂线投运后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本项目换线段各敏感点工频电场、磁场均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公路、树木等的距离,必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 5)为避免将来规划线路路径附近建设民房,根据《**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禁止在110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周围10m、拉线基础周围3m延伸所形成的区域**永久性建筑物。 6)在输电设施危险位置及居民区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7)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8)开展电磁环境验收监测。 2.声环境影响 (1)变电站间隔扩建 ****电站/开关站间隔扩建只安装电气构架和设备,无高噪声设备;变电站/开关站噪声主要来源于主变压器,本工程不新增变压器,不增加新的噪声源,本期出线间隔建成后除在本期出线附近因受到**110kV线路影响,噪声水平将发生少量变化外,其余位置的噪声水平较建设前基本不发生变化。 根据本次评价监测结果,运营期已建110kV****电站厂界四周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43dB(A)~49dB(A)之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 37dB(A)~41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110kV西洒变周围敏感点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42dB(A)~48dB(A)之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 36dB(A)~40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综上所述,****电站出线间隔扩建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间隔扩建后仍然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变电站周围敏感点仍能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区域声环境功能。 (2)输电线路 架空线路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采用《110kV柳树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噪声现状监测》中110kV权峰线5#~6#塔间单回线路及110kV权安线、110kV权麒Ⅱ回线1#-2#塔间双回线路噪声断面监测值进行类比验证。本项目110kV输电线路和验证线路的电压等级、架线型式、建设规模、导线排列方式、周边环境、背景状况等基本相同;本次所选类比线路架设高度与本工程输电线路架设最低呼高相差不大。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类比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投运后产生的昼间噪声值为42.1~53.3dB(A),夜间噪声值为37.9~41.9dB(A);类比线路双回垂直排列段投运后产生的昼间噪声值为44.4~53.5dB(A),夜间噪声值为37.9~43.8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架空线路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43个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预测结果,项目110kV架空线路涉及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建成后输电线路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可接受。 3.生态环境影响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不进行林木砍伐,仅按相关规定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的零星林木进行削枝,以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不会对植物种类和数量产生明显影响。线路维护人员可能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对植被造成一定踩踏和引入外来植物。环评认为线路维护频次低,对植被的破坏强度小,不会带来明显的持续不利影响。 (2)对动物的影响 项目线路维护会对线路及周边区域的动物造成惊扰,但这种干扰强度很低,时间很短,对动物活动影响极为有限。项目线路杆塔分散分布,塔基占地不会明显减少陆栖动物的生境面积,线路杆塔档距大,不会阻断陆栖动物活动通道,对陆栖动物种群交流影响小;评价区域内的野生鸟类活动范围大、行动敏捷,且飞行高度一般高于线路架设高度,在飞行时碰撞杆塔的概率不大。本工程线路沿线未在鸟类通道上,沿线也未发现鸟类聚集地,评价区域内的野生鸟类活动范围大、行动敏捷,且飞行高度一般高于线路架设高度,在飞行时碰撞杆塔的几率不大;线路建成后并未对鸟类的飞行和生活习性造成影响,线路运行对鸟类的影响很小。 4.废水、废气环境影响 ****电站本次间隔扩建投运后,运行方式不变,不新增运行人员,在变电站现有生活污水量基础上不新增生活污水,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不直接外排。 本项目线路维护人员定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巡查和检修时,应避免随意丢弃固体废弃物,对废弃材料应集中收集带回营地妥善处置,防止对沿线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电站间隔扩建投运后,运行方式不变,不新增运行人员,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输电线路投运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 ****电站运行方式不变,****电站,不新增运行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本次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铅酸蓄电池量,因此运行期不新增废旧蓄电池;本期不新增主变,高抗等用油设备,本次不新增废变压器油。 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对评价范围内环境影响不大。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已通过****委员会审批(文发改基础〔2024〕485号),项目代码:****。《****政府关于****电站接网工程线路路径走向征求意见的复函》(西政函〔2024〕18号)文件,同意项目线路路径走向。****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生态敏感目标,但涉及**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滇东南喀斯特东南物联网阔叶林区”和国家二级公益林,应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用林、用地手续。项目输****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均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导线对地高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跨越高度,对水环境无影响,项目建设与国家现行的关于饮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冲突。项目输电线路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符合《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文件精神;项目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基本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加强项目环境措施后,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降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文****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5日